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福田区2026年新学校学位优化供给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红树林实验学校
(一)基本情况
学校位于沙头街道沙嘴路与金地一路交汇处。
(二)学位优化供给方案
1.小学部
(1)招生方式
在沙头片区〔即红树林实验学校小学部、红岭实验学校(上沙)小学部、绿洲小学〕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①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参与其他志愿的填报。
②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绿洲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绿洲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红树林实验学校小学部或红岭实验学校(上沙)小学部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③先按大学区内3所学校的总招生计划及原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大学区录取积分。
④达到大学区录取积分的学生,按照志愿及3所学校地段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学校按招生计划录满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录取到大学区内另外2所学校。
⑤低于大学区录取积分的学生,不参与大学区内3所学校的录取。按其他志愿先后顺序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2)招生地段
绿洲小学:福强路以东及以北、滨河路及新洲九街以南、新洲三街及沙嘴路以西合围区域。
红树林实验学校小学部:沙嘴路以东、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福荣路以北合围区域(注:不含全海花园、绿景蓝湾半岛、金地海景花园、金海丽名居等小区)。
红岭实验学校(上沙)小学部:福荣路以北、上下沙路及银沙路以东及以北、滨河路及福强路以南、沙嘴路以西合围区域。
2.初中部
(1)招生方式
在沙头片区〔即红岭实验学校(上沙)初中部、红树林实验学校初中部〕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①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参与其他志愿的填报。
②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红树林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红树林实验学校初中部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红岭实验学校(上沙)初中部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③先按大学区内2所学校的总招生计划及原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大学区录取积分。
④达到大学区录取积分的学生,按照志愿及2所学校地段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学校按招生计划录满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录取到大学区内另外1所学校。
⑤低于大学区录取积分的学生,不参与大学区内2所学校的录取。按其他志愿先后顺序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2)招生地段
红岭实验学校(上沙)初中部:福荣路以北及以东、滨河路以南、福强路以南及以西、沙嘴路以西合围区域。
红树林实验学校初中部:福荣路以北、沙嘴路以东、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合围区域。
二、深圳莲花山学校
(一)基本情况
学校位于华富街道皇岗路。
(二)学位优化供给方案
1.招生方式
在莲花片区(即美莲小学、深圳莲花山学校)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参与其他志愿的填报。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美莲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美莲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深圳莲花山学校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先按大学区内2所学校的总招生计划及原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大学区录取积分。
(4)达到大学区录取积分的学生,按照志愿及2所学校地段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学校按招生计划录满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录取到大学区内另外1所学校。
(5)低于大学区录取积分的学生,不参与大学区内2所学校的录取。按其他志愿先后顺序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2.招生地段
深圳莲花山学校:彩田路以东、北环大道以南、皇岗路以西、笋岗西路以北合围区域。
美莲小学:皇岗路及彩田路以东、笋岗西路以南、福田河以西、深南大道及红荔路以北合围区域。
三、荔园外国语小学(海滨)
(一)基本情况
学校位于福田街道福强路。
(二)学位优化供给方案
1.招生方式
在福民片区〔即福民小学、皇岗创新实验学校小学部、皇御苑实验学校小学部、荔园外国语小学(海滨)〕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地段所属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参与其他志愿的填报。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2.招生地段
金田路和福强路及国花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福田南路以西、深圳河及福民路以北合围区域。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1日。
(二)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期内,如对以上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信函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九街6号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政务大厅,邮政编码:518048,在封面注明“福田区2026年新学校学位优化供给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zwfwk_jyj@szft.gov.cn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