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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详稿)

2018-07-05     福田区教育局

 

  (依据深教【2010】519号文《关于恢复我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

  一、名称要求

  培训机构名称符合以下规定:

  1、教育机构名称为:非营利——深圳市福田区+字号+培训中心(培训学校)。

                 营利性——深圳市福田区+字号+培训中心(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的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含县)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3、教育机构名称前应冠以教育机构审批机关所属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

  4、一般不使用和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旧校名,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应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场所要求

  1、校舍要求:有符合教育教学要求、安全卫生标准且独立使用的校舍。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租赁校园、校舍的,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租赁期不少于3年;培训机构的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

  2、设施设备: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设施、设备。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外语培训必须有语音室一间,配备20个以上语音设备;电脑培训的电脑室必须配备30台以上电脑;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3、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

  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1、行政人员: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教育的领导班子。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负责人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担任。

  2、培训教师: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能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学科培训机构教师必须具有所培训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注册、开办资金

  有可靠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稳定的经费来源,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外资注册的公司、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不得申办。

  五、章程、管理制度

  有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要有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六、直接申请设立需提供材料:

  1、申请表格:《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详细填写,交原件3份,可从福田教育网上直接下载);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训机构的名称、办学的详细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摸、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办学范围(详细的培训科目)、招生对象【青少年(六岁以上,含)或成人】、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交原件)

  3、举办者法人证书、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需注明:XX在XX地举办XX中心或学校,拟投入资金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XX万元,流动资金XX万元,并附详细的固定资产表,申请开办的地址(需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的地址一致)}【交原件】;

  5、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银行存款证明(交原件);

  6、A:教育培训机构用地、校舍的自有产权证明或政府出具的租赁合同(产权人或承租人必须是举办者的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个人举办的,承租人需为本人);(验原件,交复印件)

  B:消防合格证明材料(需提供申报地址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使用功能必须为培训室或教室,并于申报的招生对象一致);(验原件,交复印件)

  C: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房产证(交复印件);

  7、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交复印件);

  8、教育机构章程(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还需提供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交原件);

  9、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不少于5人,单数,且需有教职工代表,交原件);

  10、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11、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12、财会人员资格证(年审有效)、身份证、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13、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培训中心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空气检测报告)

  14、名称核准书(非营利性由民政局出具,营利性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

  七、材料要求

  1、材料大小按A4纸,文字须打印(含表格填写,签名除外)

  2、复印材料须盖章并交验原件

  3、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许可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个月(补正材料及整改的时间除外)。

  承诺时限:45个自然日(补正材料及整改的时间除外)。

  九、申办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办结送达。)

   

  

   

  

   

  

  咨询电话:82918336。

  网上申请: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4007542603H4442100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