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满足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福田区教育局计划继续向社会康复机构购买服务,为我区户籍的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年龄: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未满十五周岁;
居住:居住在福田区辖区范围内;
户籍:福田区;
伤残等级:重度(持残疾证);
其他要求:未在普通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上学,未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
二、申请材料
残疾证复印件、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福田辖区范围内。
三、申请时间
9月8日-9月18日
四、申请地点
福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福田区农林路61号华强职校内)
五、服务时间
2017年10月-2018年9月
六、送教地点
申请人家庭
七、送教原则
(一)免费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由于送教上门的服务地点是残疾儿童的家庭,必须遵循家庭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定期送教。原则按每个服务对象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20课时,每课时45分钟,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服务。
(四)面授为主。坚持以上门送教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
(五)个别化教育。负责送教上门的专业人员根据残疾儿童的类型、需求,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并与家长协商一致后实施。
八、其它
(一)明确责任义务。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家长需与区教育局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确保工作安全。每次到家庭开展送教服务应有两名人员,且每学期固定。家长可以拒绝只有一名工作人员上门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三)未尽事宜,由家长和教育局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60310014)
福田区教育局教育科
2017年9月8日